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50714006
信件类型: 我要投诉
来信标题: 金寨蓝城诚园新物业程序违规不作为
来信时间: 2025/07/14 19:55
来信内容:
投诉事项: 1. 原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隐患处理职责,且物业更换程序违规; 2. 新物业公司推诿责任,拒绝处理遗留安全隐患; 3. 要求政府部门紧急督办,消除高空玻璃坠落风险。 事实与理由 1. 安全隐患事实 - 2023年7月,本人房屋厨房位置原装玻璃发生自爆,该玻璃正对小区单元门出入口,碎片随时可能坠落,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,本人于去年7月今年2月和7月一直联系物业进行安全查看及维修解决。 2. 物业不作为经过 - 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:多次联系原物业公司,其未采取任何防护或维修措施; - 2025年7月再次联系被告知“已更换物业”,但本人未收到任何通知,也未签署新物业服务合同; - 2024年7月至今:新物业以“历史遗留问题”为由拒绝处理,要求找原物业,互相推诿。 3. 程序违规问题 - 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物业更换需业主大会决议并公示,但本人作为业主未获告知,涉嫌程序违法; - 新物业未与业主签订合同,却实际接管服务,存在违规经营嫌疑。 **法律依据** 1. 《民法典》第1253条:建筑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; 2. 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35条:物业公司应履行安全管理职责; 3.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:物业服务质量缺陷维权依据。 诉求 1. 责令物业公司24小时内设置临时防护措施(如警戒线、遮挡板); 2. 住建部门介入调查物业更换程序合法性; 3. 协调责任方(开发商/原物业/新物业)彻底维修解决安全问题; 4. 对涉事物业公司违规行为依法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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